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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活動
(一)社團活動時間:中午12:00-12:40、平日17:10-19:00、假日8:00-17:00 (二)正式社課: 1.本學期正式社課時間為綜合活動課表排定之12堂社課,正式社課以外的額外社課為自由參加,非校隊社團不得強制要求社員出席。2.請詳實填寫社團活動紀錄簿,並準時於每周一第二節上課前(9:05)繳交。 3.每堂社課前至學務處外社櫃領取點名單,並於課後立刻繳交至社團活動組老師桌上(不是社櫃!!) 4.除正式社課外另有參加其他社團之額外社課之同學,可於學期末向社長申請登記第二社團並檢附參與額外社課證明 (三)資訊設備使用規定:社團嚴禁借用班級資訊講桌鑰匙及班級桌機,請自備筆電,並可向電腦中心借音源線及VGA線 (四)校內平日及假日活動申請 1.請在5個上課天前至學務處填寫申請單,社長務必先請指導老師簽章或帶隊老師簽章、場地管理單位簽章(如下列)再送至社團活動組。(1)借班級教室:找導師蓋章 (2)借專科教室:找該科負責老師蓋章 (3)借操場及活動中心:找體育組長蓋章(活動中心地下室嚴禁攜帶食物飲料入場) (4)借金字塔廣場、扇形廣場等公共空間:找總務處事務組長蓋章 (5)借學珠樓地下室小劇場、至善樓會議室:找社團活動組長確認時間可用,之後再上網申請、蓋章。 (6)借學珠樓1樓大廳、至善樓演講廳、學珠樓6樓國際會議廳:找社團活動組長確認可用後,再另外填寫該場地申請表提出申請、蓋章。(至善樓演講廳、學珠樓6樓國際會議廳使用人數至少150人以上且不提供課後及假日申請使用) 註-凡使用學校大型場地,若與學校會議活動撞期,仍以學校會議活動為主。 2.校外活動申請準備以下文件 (1)企劃書-必備(2)家長同意書-凡是校外活動申請都要附家長同意書 (3)保險-若活動有過夜、租遊覽車,社團務必申請保險;若無過夜或用大眾運輸,則由學生保險支付即可,無限定額外申請 3.外賓入校申請:請在3個工作天前至學務處填寫申請單,並請指導老師簽章後向社團活動組申請,請轉知外賓勿在校內逗留或打球 4.發函申請:請填寫發函申請單送至社團活動組,申請單需附上企劃書與發函內容,借青發處場地請在發函申請通過之後,再進行線上申請並轉知社活組長申請編號。 (五)綠園海報文宣張貼規範流程:遞出活動申請書→活動申請核准→海報文宣審核通過→社團活動組蓋章→活動結束後清除完畢。 1.社團傳單或海報不得有廠商宣傳文字及圖樣。2.未經學務處同意並核章之海報、文宣品及個人製作之標語等各類紙張與物品,皆不得張貼或懸掛於校園內。 ※光復一樓、學珠樓內外、電梯內外與粉刷牆不得貼海報,並請務必使用無痕膠帶。 3.活動海報逾期未清,將扣社團評鑑分數。 (五)社團活動(社課活動)場地清潔維護。 1.社櫃以外的空間,請勿堆疊雜物,公共空間亦不得置放雜物。2.每次社團活動結束後請完成場復。如整潔被投訴,將扣社團評鑑分數,社團幹部需清理乾淨並愛校服務。 (六)社團櫥窗布置 1.每月1日請同學布置櫥窗(→分配表),請原社團自行取回海報,新社團上架新海報。2.每月10日老師會去檢查,沒有布置的社團將回收使用權利。 (六)其他注意事項 1.拉贊助切勿涉及營利及打工行為,亦勿使用慈善名義勸募。2.如社團有包裹需要直接寄到學校,請務必先告知社團活動組老師,如未告知之社團,社團幹部將處以愛校服務1次。 3.社團舉辦活動或額外社課需印製獎狀或感謝狀,請填寫用印申請書並檢附獎狀內容後,向社團活動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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