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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資格與申請事項,務請學生詳閱實施計畫。
二、申請科目學期成績居全年級前7%之標準,已於1月24日(二)公告於教務處。
三、報名時間:1月16日(五)至2月14日(二)
四、報名方式: 請將下列資料依序排列,並完成師長推薦與簽名,於規定期限內送至特教組:
1. 申請表(附件一)。
2. 學習計畫表(附件二)。
3. 觀察推薦表(附件三,申請資格第三項者適用)。
4. 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請攜帶正本與影本一份,正本查閱後歸還) 。
五、提醒事項:
1.教務處備有申請標準、空白表單與示例,歡迎參閱。
2.表單各項資料(含家長、老師推薦與簽名)提醒同學把握時間完成,期能在時效內順利繳件,資料不齊者恕難收件。
3.相關訊息請詳閱「實施計畫」,如有疑問請洽特教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