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107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的高三同學
如需在備審資料補上校內競賽相關證明文件
相關證明表件請下載後打字
再根據附件中"107個人申請用印單位"請相關單位核章
(P.S.班級幹部及社團相關證明自104學年度起,由學務處統一發放「學生在校具體條件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