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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二學生朗讀競賽辦法:
一、依 據:中華民國臺灣區國語文競賽大會競賽要點有關規定。
二、目 的:鼓勵推廣加強國文教育,提高研習國語文興趣。
三、競賽日期:107年4月12日(星期四)下午13時10分至16時10分。
四、競賽地點:國文專科教室(至善樓四樓)。
五、參加競賽方式:高二各班每班推選代表一人。
*班級中曾獲全國及縣市賽得名者可增額參加。
六、競賽評判方式:
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五十。
2.氣勢(句讀、語調、文氣):占百分之四十。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十。
七、競賽辦理之方式及獎勵:
比賽錄取優勝五名,由學校頒發獎狀、獎品。
八、競賽「朗讀篇目」如附表。
編號1.晚遊六橋待月記-袁宏道
編號2.桃花源記-陶 潛
編號3.始得西山宴遊記-柳宗元
編號4.岳陽樓記-范仲淹
編號5.醉翁亭記-歐陽修
編號6.前赤壁賦-蘇 軾
編號7.黃州快哉亭記-蘇 轍
編號8左忠毅公軼事-方 苞
九、朗讀競賽人員注意事項:
1.各競賽人員一律於朗讀前五分鐘抽題,領
到試卷後即進入預備席就位,靜候呼號,
不得跟其他人員交談。
2.競賽人員抽題後除字典外不得翻閱其他書籍。
3.競賽人員可在試卷上加註標點符號。
4.聞呼號後應隨即上台朗讀,如超過一分鐘不上台者以棄權論。
5.競賽時間各組均為每人三分鐘,時間一到,應立即下台。
6.各班級請於3月1日(四)前將報名表送交教學組,並訂於3/7(三)中午12時10分在國文專科教
室(至善樓四樓)辦理比賽序號抽籤及朗讀競賽示範說明。
教學組 敬啟107.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