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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第一女子高級中學106學年度高一數學科能力競試實施辦法 106.08.23
一、主旨:
(一)激發學生主動學習,進而培養其創造思考的能力。
(二)選拔數學資優學生,培養研究基礎數學的興趣與能力。
二、實施辦法:
(一)競賽組別:高一組
(二)參加對象:
本校高一全體學生,採自由報名方式,但須經數學科任老師推薦。
(三)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9月4日(一)止,學藝股長將填好的報名表送交教學組。
(四)競試時間:
只進行一次比賽,9月7日(四)下午一時十分至三時十分辦理(二小時)
(五)競試地點:考前依報名人數另行公告地點。
三、獎勵辦法:
(一)高一組:共錄取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佳作各若干名。
(二)優勝者依等第發給獎狀獎品。(圖書禮券由本校數學科教學研究會提供)
(三)優勝者擇優參加高二高三組決賽。(擇優名額由數學科評審決定)
四、注意事項:參加競試之學生不得攜帶計算機,文具自備。
五、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修訂補充。
六、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准後實施。
教學組 106.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