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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05學年度第2學期國文作文比賽辦法:
一.宗 旨:為激發學生寫作興趣,培養學生寫作能力。
二.舉辦時間:106年3月31日(星期五) 13時10分至15時10分。
三.競賽時間:90分鐘 (比賽13:10至14:40﹔集合為13時5分)
四.舉辦地點:至善二樓會議室。
五.寫作題目:當場宣佈。
六.選拔方式:
1.組別:高一組、高二組。
2.比賽:請各班國文老師在任教班級中遴選最優學生1人代表參加,學藝股長於3月14日前將報名表送交教務處教學組。3月31日(星期五)下午13時10分假至善二樓會議室舉行現場競賽。
*班級中曾於國中或高中獲全國及縣市賽得名者可增額參加。
3.評閱標準:內容與思想50%、結構與修辭40%、書法與標點10%。
七.評判教師:由校長聘請。
八.獎 勵:各組最優之五名學生由校長發給獎狀、獎品,以資鼓勵。
九.本辦法呈校長核准後實施。
1.作文一律使用藍、黑色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
2.作文紙由學校準備。
3.参賽選手請於比賽當日13:05前攜帶比賽文具並準時集合入座。
教學組 敬啟 106.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