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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局重申校外教學租用遊覽車相關事宜

請本校師長規劃校外教學時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及租用 遊覽車使用應注意重要安全規定事項辦理,並轉知業者及租用遊覽車時應妥善安排行程,避免致駕駛人違反規定。相關重要訊息請參閱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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