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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轉知市府提醒各機關學校須落實防疫措施
臺北市政府於109年9月30日來文重申防疫原則,轉知如下
 
主旨:本府為避免增加COVID-19社區傳播風險,請貴機關學校對於主辦或協辦之大型集會活動,應完善防疫準備及落實防疫措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市政府109年9月24日府授衛疾字第1090139167號函辦理。
 
二、因國內疫情趨於平緩,自本(109)年6月7日後鬆綁相關防疫措施,鼓勵民眾及業者力行防疫新生活運動,雖國內已連續多日無新增本土病例,社區相對安全,惟鑒於國際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且發現民眾對疫情之警覺逐漸鬆懈,防疫新生活運動之落實未若以往,境外移入導致後續社區傳播之風險可能隨之提高。
 
三、考量大型集會活動通常人潮擁擠,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具有高度傳播風險,一旦出現疑似個案或群聚事件,將提高防疫難度。指揮中心前已訂有「『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網址:https://www.cdc.gov.tw/File/Get/Ay6XnqRMRD_M_VsWZBIKDQ),活動主辦單位可參考建議指標,評估活動風險及辦理之必要性,如決定辦理,須建立防疫應變計畫,完善相關防疫準備並落實相關措施,以保障活動民眾、工作人員之健康與社區防疫安全;另指揮中心亦訂有「『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實聯制措施指引」(網址:https://www.cdc.gov.tw/Category/Page/vNnZ-o-dP6JmsXEIf2Ix8Q),主辦單位可參考運用,掌握集會活動參加者之資訊,倘後續有疫情調查之需求時,可立即聯繫曾參與活動之人士並採行防治措施,爭取防疫時效。
 
四、請貴機關學校針對尚在規劃中或即將舉辦之大型集會活動,參考前開指引完備相關防疫應變機制,以加強維護社區防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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