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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教學組徵求109學年度臺北市語文競賽高一新生代表本校選手通知
新生須符合增額推薦條件資格者,才能推薦參加校外語文(國語類、本土語言類)比賽,但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語文競賽項目須符合教育部或各縣市教育局主辦的語文競賽內容。
二、參加競賽項目
1、演說:國語、閩南語、客語。
2、朗讀:國語、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
3、作文。
4、寫字。
5、字音字形:國語、閩南語、客語。
三、增額條件:
1.本項徵才限定參加台北市語文競賽(分為國語類及本土語言類二個類別)。
2.109學年新生曾經在國中三年期間曾經榮獲全國特優(或1-6名)及縣市級本項競賽(國語類及本土語言類)該組該項第1至6名。
3.109學年度增額新規定:國中階段語文績優成績進入高中就讀只限高一新生使用而且限用這一次增額機會。
三、為鼓勵新生只增額高一入學這一次機會,符合增額條件同學,請於7/10-7/31前攜帶得獎獎狀影本到教務處教學組登記及報名。
四、比賽簡章(含報名表)如附件,教務處另備妥報名表單供新生領用!
教學組 敬啟 109.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