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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師長同仁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3月24日北市教人字第1093026258號函內容如下:
一、轉知教育部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各級學校人員自109年3月17日至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解散之日止,平日、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或使服務學校知悉所前往國家、地區(含轉機)。
二、依教育部109年3月18日臺教人(三)字第1090041383號函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3月17日總處培字第1090028905號函辦理。
三、本局前為維護校園安全,於109年3月16日北市教綜字第1093025357號函,有關本市所屬學校出訪團由原109年4月30日延至109年7月14日後辦理,該期間所屬教職員工及學生不得出國;若有特殊原因(如:參加競賽、探親等)經評估仍須辦理者,請事先提學校行政會報通過後,函報本局核定,合先敘明。
四、為降低國內防疫負擔及維護師生安全健康,公立各級學校於旨述期間如遇學生寒暑假,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亦應比照旨揭規定辦理;私立學校部分請秉權責依前開教育部及人事總處函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