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108學年第一學期校園水彩繪畫創作比賽辦法
壹.校園水彩繪畫創作比賽辦法
貳.競賽日期:108年10月15日(星期二)上午8時10分起至16時10分止。
叁.競賽組別:分年級競賽,設有1.高一組2.高二組3.高三組。
肆.競賽地點:依個人所選參賽組別至下列地點比賽
1.至善樓507、511、512教室(指定命題組、自由命題組)。2.本校校園(校園寫生組)。
伍.競賽內容:
1.指定命題創作(根據現場提供之實物或圖片與文字描述進行主題式構思創作,亦可自備道具寫生)。
2.自由命題創作(可自備參考資料或圖片做創意構想或組合,但不得臨摹名家作品)。
3.校園寫生(以校園自然或人文等景觀進行構思創作,亦可自備道具寫生)
陸.創作媒材:以透明或不透明水彩為主,但可視個人創作需求,增加複合媒材,如彩色墨水、廣告顏料、壓克力、粉彩、粉蠟筆、鉛筆、炭筆、碳精筆……等。
柒.創作形式:創作形式及手法不拘,具象或抽象表現皆可,手法如彩繪、素描、拼貼、現成物、轉印……等。
捌.競賽方式:高一、高二每班必須推派1至2名參加,高三採自由報名。
玖.作品規格:以對開水彩紙創作為主,橫、直不拘。並請自行命題在作品背後右上角寫下題目,右下角寫下自己編號。
拾.獎勵:成績優勝學生,由本校發給獎狀、獎品,以資鼓勵。
拾壹.注意事項:
1.各班學藝股長於10月04日以前將推選學生名單送交教務處教學組。
2.水彩畫紙(日本水彩紙)由學校供給,其他用品,如顏料、調色盤、畫筆、紙膠、夾子、參考資料或圖片等學生自備。
3.依個人創作需求,可自備不同材質之對開畫紙或相關媒材於比賽現場交由主辦單位核章後使用。
4.比賽學生應於10月15日上午8時10分在至善樓511教室門口報到並領取畫紙、畫板。比賽結束時並於領紙處原地接受繳交當天創作之作品。
5.參加競賽學生應服從教師之指導,比賽全程須保持畫桌或作畫地點之整潔並將垃圾帶離現場,畫板、畫架登號及歸位。違反上述規定作品將不予參加評分,情節重大者並將送請校規議處。
教學組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