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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轉知:客家委員會「108學年度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 畫」

主旨:為客家委員會推動「108學年度客語生活學校補助計 畫」,請各校踴躍於108年4月30日前提出申請,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108年3月12日客會文字第1086100326號函 辦理。

二、為強化師生對客語認同及提升使用客語之意願與能力,使客語在校園生活中廣受接納及使用,客家委員會業於107年 3月2日公告修訂《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生活學校補助作業 要點》,協助各校辦理客語學習及客家文化活動並補助相 關經費。

三、申請相關事項:

  (一)申請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小學、幼兒 園。

  (二)旨揭計畫依各校所提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分為3學年期及1學年期計畫:

  1、1學年期計畫自108年度核定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2、3學年期計畫自108年度核定日起至111年7月31日止, 且提出3學年期計畫者須為持續執行客語生活學校計畫 至少達3年以上,且最近3年曾被提列為績優學校者,
         或參與客語相關計畫績效卓著者。

  (三)各校若有意願者,請依旨揭要點以學校為申請單位,於 108年4月30日(星期二)前:擬定計畫書,至客家委員 會全球資訊網站首頁(https://www.hakka.gov.tw/), 循「政府資訊公開/法規與內規/行政規則/客語推廣 類項」之網頁路徑下載計畫申請表及聲明書。並至申請 網站-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 (https://school.hakka.gov.tw/)完成填報。

  (四)請申請學校於108年5月8 日(星期三)前,列印計畫書、計畫申請表(含經費)及聲明書等核章正本,送本 局審查。

  (五)107學年度原已有申請客語生活學校者,請用舊有帳號密 碼登錄,108學年度新申請學校,請與本局國教科黃小姐 聯絡,俾協助提供新帳號密碼。

四、本局將就各校所提計畫內容之客語內化至生活情境之校園 營造、參與對象(含教師、學生、家長及社區人士)參與 程度、開設客語班數、選修課與人數、參與客家語言能力 認證人數、過去執行成效及計畫具體可行性等進行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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