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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08年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人才庫初階研習班」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08年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人才庫初階研習班」

一、依據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08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本市各級學校尚未參加過本研習之參與調查或實際處理該業務之人員。

(二)有意願參與之教師。

三、研習人數:每期60人。

四、研習日期:

(一)第1期:108年3月13至15日(星期三至五),共3天。

(二)第2期:108年3月20至22日(星期三至五),共3天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8年2月26日(星期二)。

六、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七、注意事項:

(一)有關課程相關事宜,請聯絡教務組張芳睿組員,電話:02-28616942分機217;電子信箱:ZFRtiec216 @gmail.com。

(二)本課程因應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辦理,需全程出席課程(24小時),方核予研習證書,如有缺課者,僅提供研習時數登錄。

(三)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 )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四)依照報名順序優先錄取(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報名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

(五)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成校內核章後,掃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記。

(六)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設有專車至中心研習,如需搭乘請於網路報名時依需求登錄,惟當日搭車人數未達15人不派車,相關專車發車資訊,請於研習前查詢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insc.tp.edu.tw/ )或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網站(http://www.tiec.gov.taipei/ )最新消息,或電洽輔導組:02-2861-6942轉221。

(七)全程依原報名時段參與者核發24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之五分之一(4小時)者,不給予研習

時數。研習結束後,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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