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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藝競賽】公告: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水墨畫競賽辦法

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水墨畫競賽辦法

一、競賽日期:108年4月16日(二)上午八時十分至下午四時十分。

二、競賽組別:(一)高一組(二)高二組(三)高三組。

三、競賽地點:高一組、高二組及高三組皆在至善5樓美術教室。

四、競賽方式:高一、高二每班至少必須推選一人參加(如增加人選亦須經美術老師同意),高三採自由報名。

五、競賽內容:

     (一)以創作為主,避免抄襲。

 (二)自訂主題,能反映生活,表現當代特色為佳。(可帶寫生稿、參考資料、照片、畫片等)

 (三)一律以全開水墨畫紙,直立方式創作。

六、獎    勵:成績優勝學生各組擇優錄取,由本校發給獎品、獎狀,以資鼓勵。

七、注意事項:

(一)各班學藝股長於3月29日以前將報名單送交教務處教學組。

(二)紙張由學校供給,其他用品如毛筆、硯台、顏料、墊紙(或墊布) 及吹風機等由學生自備。(如自備紙張,應經教務處驗章)

(三)比賽學生應於4月16日(星期二)上午8時10分,至指定位置就座完畢。並請於下午4時10分前完成。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由美術老師同意,視情況延長比賽時間。

(四)不要題款,俟入選後再發回題款。班級、座號、姓名、標題用鉛筆寫在反面右下角

(五)參加競賽學生應服從美術教師及教學組之指導,離開前並需將場地整理清潔,未能遵守此項規定者視情節輕重酌扣比賽成績。

        教學組   敬啟   1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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