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水墨畫競賽辦法
一、競賽日期:108年4月16日(二)上午八時十分至下午四時十分。
二、競賽組別:(一)高一組(二)高二組(三)高三組。
三、競賽地點:高一組、高二組及高三組皆在至善5樓美術教室。
四、競賽方式:高一、高二每班至少必須推選一人參加(如增加人選亦須經美術老師同意),高三採自由報名。
五、競賽內容:
(一)以創作為主,避免抄襲。
(二)自訂主題,能反映生活,表現當代特色為佳。(可帶寫生稿、參考資料、照片、畫片等)
(三)一律以全開水墨畫紙,直立方式創作。
六、獎 勵:成績優勝學生各組擇優錄取,由本校發給獎品、獎狀,以資鼓勵。
七、注意事項:
(一)各班學藝股長於3月29日以前將報名單送交教務處教學組。
(二)紙張由學校供給,其他用品如毛筆、硯台、顏料、墊紙(或墊布) 及吹風機等由學生自備。(如自備紙張,應經教務處驗章)
(三)比賽學生應於4月16日(星期二)上午8時10分,至指定位置就座完畢。並請於下午4時10分前完成。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由美術老師同意,視情況延長比賽時間。
(四)不要題款,俟入選後再發回題款。班級、座號、姓名、標題用鉛筆寫在反面右下角。
(五)參加競賽學生應服從美術教師及教學組之指導,離開前並需將場地整理清潔,未能遵守此項規定者視情節輕重酌扣比賽成績。
教學組 敬啟 108.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