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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106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報名及放棄報名須知

指定科目考試報名及放棄報名須知 

一、<106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簡章>明載:「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

二、凡透過多元入學管道或申請國外大學已獲錄取同學,請審慎考慮是否參加106指定科目考試。若「否」,請至附件下載「放棄106指考報名聲明書」或洽註冊組索取該項表件,填妥並經父母雙方(或監護人)簽名後,於5/2(二)12:00前交給副班長統一繳回註冊組。    

三、校內受理報名作業方式:  欲報名的同學填寫「考生資料表」、欲放棄報名的同學填寫「放棄106指考報名聲明書」,由家長簽名(放棄者須雙家長及導師簽名)後,均於5/2(二)12:00之前繳交給副班長,副班長彙整後於5/2(二)13:10前繳回註冊組。

(繳交資料後仍有校對時間,請務必準時繳交以利註冊組彙整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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