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學生公假申請單(社團、個人申請單)新版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學生公假申請單(社團、個人申請單)
一、請公假流程—
(1)同學填寫黑色粗框內容
(2)承辦師長簽章
(3)請假節次授課老師簽章
(4)導師
(5)核准單位
(6)學務處生輔組蓋騎縫章。
二、請假節次授課老師未簽章,該節課將不核予公假,雖出席活動,將仍以曠課論。
三、同學申請公假時,請自行斟酌時程,公假單一律於活動前1日完成申請,活動結束後申請將不准予公假。
四、公假期間,未依規定出席而於教室上課者,註銷公假;未依規定出席且未至教室上課者,除註銷公假以曠課論外,將依校規議處。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2342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