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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清單
【實研組轉知】111年度臺北市教學卓越獎初選實施計畫,歡迎本校教師組隊參加!
一、 依教育部教學卓越獎評選及獎勵要點辦理。
二、 為辦理111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之初選及團隊培力計畫,
請有意願之學校(園),依下列說明辦理並詳閱實施計畫:
(一)參與資格簡述如下(餘請參照實施計畫):
1、 本市公立(含國立)及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組成之教學團隊。
2、 評選組別包含高級中等學校組、國民中學組、國民小學組及幼兒園組,報名之教師或教保服務人員僅得擇一組別參賽,校長亦同。
(二)教學團隊所提之教學方案,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依教育政策擬訂教學方案及計畫,經實施後,具永續發展及推廣價值者。

2、 活化班級經營及落實輔導學生適性發展,成績卓著者。
3、 致力課程教材、教法、評量、教具與教學媒體之研究、改進或創新及發明,經採行確具成效者。
三、 有意參加111年度教學卓越獎初選者,請依旨揭初選實施計畫,於110年12月21日(星期二)前,將初選文件以限時掛號或親送至本市仁愛國中(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30號,電話:2325-5823轉2210,聯絡人:賴老師)。
四、 請各校鼓勵所屬參加,並邀請本局推薦參與本市教研中心「110年度教學卓越獎培力工作坊」之學校參加初選。
五、 另副請本局督學室及相關科室,鼓勵優秀學校(園)團隊參與,有關本案說明會時間另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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