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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清單
【設備組轉知】中小學教師卓越獎
一、宗旨:
為提高國內科學教學品質,鼓勵教師發展專業精神,科學教育協會特訂定中華民國科學教育學會「中小學教師教學卓越獎評選作業要點」。
二、申請資格
(一) 為本學會會員並任職國內中小學教育單位,並已繳交當年會費。
(二) 具備下列A類或B類條件之一者,得以申請:
A類:國內中小學教師任教三年以上,過去三年內有下列各項事蹟之一,並經採行確具教學卓越成效者。
(1) 依教育政策擬訂教學方案與計畫,經實施足資採行推廣者。
(2) 活化班級經營與落實輔導學生適性發展,成績卓著者。
(3) 致力教材教法之創新與改進,經採行確具成效者。
(4) 積極輔導學生參與國內外各項活動或展演,成績斐然者。
B類:得到本學會理、監事委員五位以上聯名推薦者。
申請辦法與審查程序詳見網頁:
http://www.ase.org.tw/?menuid=9593&lgid=2&siteid=100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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