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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校園打掃規定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校園打掃規定 一、打掃時間 (一)固定打掃時間:(每日2次) 第一次:上課日上午7:50前完成。 第二次:上課日下午3:00至3:20。 (二)除打掃時間外,各班請定期派同學至外掃區與廁所巡視;如有髒亂,請及時處理。 (三)特殊打掃時間:考試日請在每日上午7:50前及下午最後一節考試後打掃,大掃除依公告時程進行。 (四)特例:若各班有特殊例外的情形無法在正常時間打掃,應當日提前打掃或補打掃,並事前向衛生組報備日期、事由,並說明時間。 二、掃區說明 (一)廁所打掃 1.高一、二各班分配有廁所打掃區;高三未負責打掃廁所但有維護清潔的義務。 2.每天確實清除垃圾、刷洗便池杜絕黃垢,保持地面乾燥,避免洗手臺積水或堆放雜物。 3.檢查廁所若有缺水漏水,馬桶、設備、燈具有損壞,請立即上網(數位校園)填寫維修申請。 (二)教室 1.含教室外走廊,及走廊上飲水機、洗手台、花台等。 2.教室前或外掃區有飲水機之班級,請將附著飲水機上的污漬刷淨,需將排水孔雜物清除避免堵塞。並宣導同學勿在飲水機瀝水槽倾倒殘渣。 3.教室前或外掃區有植栽之班級,需定時派員澆水並清除落葉、泥土、垃圾。寒暑假前需清空植栽。 (三)外掃區 1.校園落葉禁止傾倒於花圃。落葉放入灰色垃圾袋,也可直接丟至垃圾場的子母車。 2.花圃中的大樹枝及椰子落葉請拖至垃圾場丟棄,枯葉請掃出花圃,不可囤積。 三、評核方式 (一)改善通知單(紅單): 1.一般上課日: (1)經檢查需改善之掃區,上午將開紅單投遞至各班紅單箱中,必須於當日中午12:40前改善完畢,請執行改善同學或服務股長簽名後,交回衛生組。若未改善或逾時回報,均不撤銷紅單。 (2)下午不確實打掃之班級,紅單於3:30後直接登記並公告於網路,除特殊原因(如校外參訪或教學不克趕回學校等)不可註銷。 2. 特殊日(期中期末考試、大掃除日、校慶、畢業典禮):紅單將直接登記公告於網路及最近一次班會通知,不予註銷。 (二)班級整潔競賽:由衛生糾察同學每日評分2次。全學期各年級前三名可減少返校打掃次數,或全班記一次嘉獎。 四、寒暑假返校打掃 (一)打掃次數:
(二)未能於寒暑假完成返校打掃之個人,應於開學後1個月內完成。 五、資源回收
六、校園整潔生活公約 (一)不攜帶食物或飲料進入圖書館、活動中心、交誼廳、會議室、演講廳。 (二)不得亂丟垃圾(離手而未置入垃圾桶者即算亂丟)。 (三)做好資源分類。 (四)不得將廚餘倒在洗手台、廁所便坑或垃圾桶中。 (五)非如廁垃圾(如飲料罐、餐盒等)不可丟置於廁所內垃圾桶。 (六)一般垃圾須使用台北市專用垃圾袋,請同學節約使用。 七、本要點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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