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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升學資訊】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CS)納入技專招生管道

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CS)納入技專招生管道案

一、本案業經教育部109年8月6日臺教技(一)字第1090108352號函同意備查。

二、鑑於程式設計已成為大眾普及推廣與重視項目之一,技專校院招生策略委員會會 將大學程式設計先修檢測(APCS)納入四技申請入學,招收 具資訊潛力的學生。

三、作業方式說明如下:

(一)篩選機制:報考四技申請入學的學生於第一階段篩選未 通過,但其APCS級分符合標準者,得以超篩方式進入第 二階段,再與一般生進行第二階段審查。

(二)招生系組:「資訊」、「電資」相關系組。

(三)超篩資格:取得學測成績且通過APCS檢定實作題及觀念 題合計4級分(含)以上;招生系組可再訂定更高的級分標準。

(四)超篩名額:依簡章所列預計複試人數之10%為上限(無條 件進位)。如遇級分相同,致超篩人數大於「預計複試人 數之10%」,則該級分之同級分考生,再以該系所採計之 「學科能力測驗加權平均成績」再篩選一次,如仍相 同,則一律取得參加複試之資格。

(五)成績計算:第二階段總成績計算方式與一般生相同。

四、本案自110學年度起於四技申請入學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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