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分類清單
【註冊組】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及免學費申請注意事項

109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家長會費減免及免學費」開始接受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1.108學年度在校生(升高二及高三)申請日期為即日起至109年6月19日(五)15:20止,此時段攸關辦理相關補助作業程序甚鉅,為維護學生及家長權益,切勿發生遲誤情事。

2.依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辦法第7條規定:「第4條免納之學費,於學生享有政府其他相關學費減免、補助,或與減免、補助學費性質相當之給付者,除法令另有關規定外,應擇一申請,不得重複。」;違反相關規定者,追繳學生重複請領之金額。

3.除學雜費減免申請外,107年或108年家庭年所得總額新臺幣148萬元以下者得申請免學費補助,請依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並檢具戶口名簿影本(單親者請檢具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其記事欄不可省略),俾憑辦理申請補助。

註:109學年度第1學期查調家戶年所得以107年度為準,如對查調結果有疑義或有特殊情況者(上學期採計年度為107或108年度),請自行檢附稅捐單位開立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採計數額為含分離課稅之所得額),個案送學校審查。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6033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