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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轉知】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之周邊人行道及機車停 車場,自109年5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定公告國立臺北大學臺北校區正門口外(臨臺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3段)、教學大樓東側門口外(臨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80巷10弄)之周邊人行道,及教學大樓西側門口外之機車停車場(臨臺北市中山區龍江路271巷),自109年5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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