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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轉知】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情維持社交距離指引」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疫 情維持社交距離指引」

(一)師生於戶外空間或教室以外之室內場所活動,如運動、集會等,均應保持防疫所需之適當社交距離(室外1公尺、室內1.5公尺),倘無法維持,則應全面配戴口罩。

(二)師生於教室內則應儘量拉開間距,以維持社交距離1.5公尺為原則。

學校如因教室空間、授課人數等因素而難以保持防疫所需適當社交距離,

應依指揮中心「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規定,充分符合下列原則:

1.學生上課時須有固定座位,並保留出席紀錄。

2.師生上下課或進出教室時,應落實手部清潔、保持手部衛生。

3.教室應開窗通風,維持通風換氣良好。

4.師生互動交談時,彼此應保持1.5公尺以上之距離;如因課程需近距離接觸或交談,應立即配戴口罩

5.須掌握師生旅遊史、確診病例接觸史等資訊,並在進入課室前量測體溫並觀察有無症狀。

6.用餐時應避免交談,並以不拘形式隔板區隔或以分時分眾方式,以保護師生健康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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