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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輔組】臺北市政府109年清明期間加強墓地防火宣導資訊
臺北市政府109年清明期間加強墓地防火宣導資訊
一、宣導目的:為防範民眾於清明掃墓期間,上山掃墓,因焚燒香燭、紙箔、雜草等行為,不慎引發火災,特於此期間加強防火警戒工作,以提高民眾防火警覺及救災人員之應變能力,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
二、實施地點:本市合法公立公墓地區。
三、實施期間:自109年3月21日至109年4月5日止。
四、請師長及同學利用朝、班會時,加強防火常識教育,宣導警戒工作宣傳稿如下。

(一)為避免發生火災,掃墓期間焚燒紙錢後,務必用水澆熄滅再離開。
(二)清明掃墓預防火災「四不二記得」,「不」亂燒雜草、「不」亂丟菸蒂、「不」讓紙錢飛揚、「不」燃放爆竹、「記得」收垃圾、「記得」滅餘燼。
(三)清明掃墓慎終追遠的時節又到了,由於掃墓焚燒香燭、紙錢及雜草等易引發火災,為防範未然,請市民朋友上山掃墓後確實撲滅燃燒物,並且勿亂丟菸蒂及燃放爆竹,共同做好火災預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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