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轉知】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06學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人才庫高階研習班」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06學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人才庫高階研習班」

依據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07年度研習行事曆規劃辦理

研習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已完成調查人才庫進階培訓之人員(需確具人才庫進階結業證書或進階20小時研習時數證明,並願意於高階班培訓完成後,協助他校調查相關事件者)

研習日期:107年6月27至29日(星期三至五),共3日

研習人數:60人

報名時間:107年6月9日(星期六)至107年6月18日(星期一)止

研習地點: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注意事項:

(一)線上報名後,請務必於研習當日(6月27日星期三)繳交進階調查人才庫研習證書影本或進階20小時研習時數證明(可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之研習護照查詢處列印)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未檢附者恕不核發高階研習證書

(二)因應課程需求,請研習員於課程第2、3天,自行攜帶筆記型電腦及充電線,本中心無提供筆記型電腦及充電線借用

(三)為維護研習品質、精確掌握用餐、講義印製份數及參加研習教師權益,請學校務必依照報名程序完成薦派(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四)研習請假時數超過研習時數5分之1者(3小時),不核予研習時數;全程依原報名時段參與者核發19小時研習時數

(五)本課程因應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辦理,需全程出席課程(19小時),方核予研習證書,如有缺課者,僅提供研習時數登錄。研習結束後,本中心將彙整研習員請假紀錄函送至研習員所屬學校,依權責列入差假登記之參考

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 )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各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5440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