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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活組轉知】歡迎高一生報名參加「姊妹市青年大使交流活動」,報名期限至2月26日止。
活動說明:

一、活動宗旨:臺北市議會為開拓青年學習領域,建立其寬廣的國際觀,與美國亞歷桑納州鳳凰城姊妹市、拉脫維亞里加姊妹市及波蘭華沙姊妹市等市選派高中學生擔任青年大使,並於暑假期間交換訪問,增進雙方文化交流。

二、交流資訊:
(一)交流名額:暫定6名,其中鳳凰城3名、里加市1名、華沙市2名。
(二)交流日期:
1. 鳳凰城青年大使107年6月26日來華訪問至7月11日;本市青年大使赴鳳凰城訪問之日期為7月11日至28日。
2. 里加及華沙青年大使107年6月29日來華訪問至7月15日;本市青年大使赴里加及華沙訪問之日期為7月18日至8月4日。

(三)交流費用:
1. 鳳凰城、里加市及華沙市青年大使來臺期間之食宿、交通及參觀聯誼活動等接待相關支出,由本市接待青年大使之家庭負責與安排。
2. 本市青年大使在各該國家期間之食宿、交通及參觀活動等接待相關支出則由對方家庭負責。
3.臺北市議會將負擔本市青年大使赴鳳凰城、里加及華沙之經濟艙來回機票費用。

(四)報名注意事項:
1. 有意參加本市青年大使甄選之學生,須檢具申請表、青年大使行為守則及家長(監護人)同意書;無家長同意書者,視同無效。
2. 欲參加之學生,須事先瞭解本活動性質及責任,徵得家長同意,避免臨時退出致生賠償責任,並造成接待上之困擾,損及本市形象。
3. 活動舉行期間,代表本市青年大使不得參與其他研習活動。
4. 本方案恕無法指定出訪城市。另因可能會接待異性青年,學生接待須待市議會確認家長意願後,始確認公布。
5.非本國國民、具雙重國籍或他國永久居留權者,不得報名參加甄選。
6. 本市青年大使於回國後1個月內,須提出500字以上書面報告;報告送交至市議會認可後,將發給證明書。

(五)活動詳細訊息及報名文件內容請見附件。報名表受理時間即日起至2月26日截止,請將相關文件送至學務處社團活動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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