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r browser does not support JavaScript!
「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以106年9月5日臺教人(四)字第1060121178B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
「國立學校社會教育及學術研究機構教育人員退撫給與發放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以106年9月5日臺教人(四)字第1060121178B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7年1月1日生效,檢送教育部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瀏覽數  
將此文章推薦給親友
請輸入此驗證碼 : 9607
Voice Pl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