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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06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學生(幼兒)團體保險 決標及繳付保險等注意事項,詳如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7月2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83264號函辦理。

二、得標廠商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每位學生(童)承保費新臺幣(以下同)567元。本案保險期間自106年8月1日上午零時起至1

07年7月31日午夜十二時止,契約相關資料已公布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為:http://web.pcc.gov.tw/)。

三、本保險本市第一、二學期學生(童)之法定代理人或家長繳付及政府補助等金額如下:

(一)第一學期每位學生(童)應繳納保費新臺幣(以下同)175元整、政府補助95元整。

(二)第二學期每位學生(童)應繳納保費203元整、政府補助94元整。

四、各校如有學保諮詢需求,可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期間(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電洽國泰人壽學保服務專線:(02)2752-7899,分機2317、2322,或撥國泰人壽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036-59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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