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同學好:
請使用自行車上下學的老師與同學將愛車停放於自行車棚的車格內。
附件中疑似廢棄之單車放置於機車棚內,自即日起公告兩周(至12月17日),請車主停放好於自行車格內,逾期未停放將以廢棄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