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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轉知】加強宣導廢棄口罩處理方式

、為避免亂丟口罩造成防疫缺口,依行政院環保署最新規定,針對防疫期間亂丟口罩污染行為提高裁罰標準,自即日起凡違規亂丟口罩者,第一次查獲之罰鍰將由原本1,200元提高至3,600元,再犯者最重可處罰6,000元及環境講習。

、請貴機關學校向教職員工生宣導廢棄口罩之正確處理方式並丟入垃圾桶,另提供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製作「廢棄口罩請丟垃圾桶」之宣導短片供參(下載網址: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2pYqolHqlY)。

、市府環保局新聞稿及廢棄口罩處理方式宣傳單張各1份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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