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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轉知:108年度修正「臺北教育111標竿學校評選及獎勵要點 2.0作業須知」

主旨:檢送108年度修正「臺北教育111標竿學校評選及獎勵要點 2.0作業須知」1份,請 查照。

說明:

一、依「臺北教育111標竿學校評選及獎勵要點2.0」辦理。

二、本(108)年度起,採e化報名作業,無須再報送紙本資 料。請欲報名本年度臺北教育111標竿學校評選學校,自本 年9月2日(星期一)至9月16日(星期一)止,逕入臺北教 育111標竿學校評選網站(網址:http://e111.tp.edu. tw),或本中心網站首頁點選「臺北教育111 」申請報名參加評選。

三、有關評選作業須知及申請報名表格,請逕入前揭評選網站 閱覽和下載。

四、另網站開放報名時間為本年9月2日起至9月16日止,請學校特別留意網站最新消息公告,並掌握時效報名申請。其他相關資訊如下:

(一)初審:預定於本年9月20日至9月27日,初審結果公布預 定於本年10月1日。

(二)複審:預定於本年10月7日至10月22日,複審結果公布預 定於本年10月25日。

(三)決審:預定本年10月26日,決審結果隨即公布。

(四)頒獎:預定於本年12月21日。

五、本案聯絡人:陳茜茹研究教師、謝婷婷助理研究員(電 話:2861-6942轉238或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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