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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8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108年3月1日起開始徵件

說明:

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8119日藝視字第1080000324號函諒達。

二、參選資格: ()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者。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教師組: 1、戲劇劇本(108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08年為古典詩詞) 5、童話

()學生組:1、戲劇劇本(108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短篇小說 3、散文 4、詩詞(108年為古典詩詞)

四、參選受理期間:自10831日起至同年412日止,採取先線上報名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網址: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五、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臺北市南海路43 號);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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