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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室】臺北市教育局108年度校園安全微電影創意劇本甄選比賽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度校園安全微電影創意劇本甄選比賽
一、徵件期程:至108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
二、徵件主題:交通安全、反詐騙、防制校園霸凌、防制藥物濫用、人身安全等,劇本內容應具備故事性、創意性、想像力及可拍性,具有劇情、角色及對白等元素,並盡量避免淪為政策、政令宣導,以明確凸顯微電影主題。
三、報名者資格:本校學生對創作具熱情與興趣者皆可報參加,請高一各校至少薦報一件作品參加甄選,高二及高三同學自由參加名。
四、作品形式及規格:作品規格(附件1)以電腦A4紙直式橫書編排繕打,請採標楷體14級字列印,並註明字數;手寫撰稿者請使用黑(藍)色筆、600字稿紙直式書寫,劇本演出時間以1至3分鐘為限;規格不符者,不予受理。
五、徵件期限:即日起至108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以班級為單位,交至教官室(地址:光復樓一樓教官室),信封請註明「108年度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安全微電影創意劇本甄選比賽」,逾期不予受理,檢附資料如下(缺一者,視同為未完成報名)。
1.參賽作品紙本一式5份(含劇情大綱)
2.書面報名表含著作財產使用權讓與同意書(附件2)
3.請檢附電子檔資料(內含參賽作品、報名表電子檔)。
六、評選標準
(一)故事主題明確性30%。
(二)故事創意性20%。
(三)與校園安全關連性20%。
(四)可拍攝執行度30%。
七、甄選作品以個人創作為限,每件作品可指定一名指導老師,集體創作概不受理;翻譯作品亦不予受理,違者取消資格。
八、獎勵標準
(一)學生獎勵 1.第1名:頒發禮券6千元,限錄取1名。
2.第2名:頒發禮券5千元,限錄取1名。
3.第3名:頒發禮券3千元,限錄取1名。
4.優勝:頒發禮券2千元,限錄取3名。
(二)獲獎學生及指導老師各獲教育局獎狀乙幀。
(三)表揚方式:利用本局各項會議時機,邀請獲獎學生及指導老師頒發獎狀及禮劵。
〈以上名額,主辦單位得依參賽人數及參賽作品水準調整獲獎員額或從缺〉
九、相關注意事項
1.作品必須為原創及未經發表(包括任何形式及途徑)。參賽作品嚴禁抄襲或涉及版權及法律問題,違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如已發給禮券、獎狀者,則悉數追回。
2.所有參加甄選作品恕不發還,請參賽者自留底稿,另本局擁有得獎作品使用權,有權對作品之內容作出編輯、修改、出版、複製、派發、發表、上載於網頁或進行微電影拍攝等權利,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以作為推廣本市各級學校校園安全維護宣導運用。
3.甄選作品名次以評審之決定為最終結果,參賽者須尊重評審決定,如有爭議,評審仍有最後決定權。
4.得獎名單預於108年4月9日(星期二)前公布於本局網頁,表揚日期由本局函發相關單位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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