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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藝競賽】公告106學年第一學期高一數學科能力競試實施辦法
臺北市第一女子高級中學106學年度高一數學科能力競試實施辦法 106.08.23 一、主旨: (一)激發學生主動學習,進而培養其創造思考的能力。 (二)選拔數學資優學生,培養研究基礎數學的興趣與能力。 二、實施辦法: (一)競賽組別:高一組 (二)參加對象: 本校高一全體學生,採自由報名方式,但須經數學科任老師推薦。 (三)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9月4日(一)止,學藝股長將填好的報名表送交教學組。 (四)競試時間: 只進行一次比賽,9月7日(四)下午一時十分至三時十分辦理(二小時) (五)競試地點:考前依報名人數另行公告地點。 三、獎勵辦法: (一)高一組:共錄取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佳作各若干名。 四、注意事項:參加競試之學生不得攜帶計算機,文具自備。 五、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修訂補充。 六、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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