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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北市105年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計畫
轉知訊息如下: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5年度「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開班計畫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推動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要點。 二、 目的:培訓新住民語文課程教學支援人員,協助學校推動新住民語文教 學課程,提升新住民語文教學品質。 三、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執行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 協辦單位:臺北市萬華區西門國民小學(暫定)。 四、 培訓班別、時間與報名資格: (一) 教學增能課程班(舊學員) 1. 報名資格: (1) 取得內政部移民署辦理之「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研習證書者。 (2) 持有各縣市政府辦理之「新住民語文教學人才培訓」證書,並經審查通過者。 (3) 持有民間團體辦理之「新住民語文教學人才培訓」證書(課程內容應含本署教學支援人員36小時課程),並經審查通過者之新住民。 2. 開班日期(研習時數8小時,課程表如表1) (1) 第一梯次:105年8月上旬。 (2) 第二梯次:視報名人數決定是否開班。 (二) 教學支援人員課程班(新學員) 1. 報名資格: (1) 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2) 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 (3) 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學生。 2. 開班日期(研習時數36小時,課程表如表2) (1) 第一梯次:105年8月中旬。 (2) 第二梯次:視報名人數決定是否開班。 五、 培訓人數: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每梯次以50人為限,額滿為止。 六、 參加費用:本課程免費。 七、 報名方式:請於6月8日(星期三)前備妥個人基本身份證件影本,擇一方式報名: (一) 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163.22.165.79)線上報名。 (二) 填妥個人報名表後傳真報名:02-27256372或e-mail報名:edu_pe.25@mail.taipei.gov.tw,洽詢聯絡窗口:國小教育科楊老師,電話:02-27256370。 (三) 報名教學增能課程班者,需檢附相關研習證書。 八、 結業證書: (一) 教學增能課程班學員全程參與者並經教學演示評定合格者,由本局 核發「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證書。 (二) 教學支援人員課程班學員上課時數需達總上課時數六分之五(30 節)以上,始能參加各班之結業評量,評定合格者,由本局核發「新 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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