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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組】【升學資訊】110學年度個人申請錄取考生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暫報名指考的同學請注意內文放棄指考注意事項!)

一、依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規定,錄取生應於110年5月13日至110年5月14日每日上午9時起至下午9時止向甄選委員會登記就讀志願序;錄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一)本學年度「離島地區及原住民籍高級中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升學國(市)立師範及教育大學聯合保送甄試」錄取生及「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取生,應同時與「個人申請」錄取生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二)「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110學年度大學「繁星推薦」入學第八類學群錄取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三)「個人申請」錄取生若同時經110學年度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學系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

 

二、其餘相關重要時程請參閱110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招生簡章;各項最新資訊亦請隨時至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網站進行查詢。

 

備註:統一分發結果訂於110年5月20日上午9時起公告於甄選委員會網站,個人申請公告統一分發結果後,如備取上或其他因素需更動指考報名,請於5月24日(一)13:10前至註冊組辦理。放棄指考報名者,一併繳交放棄聲明書,逾期恕不受理,以維護本校集體報名權益。

入校辦理更動或放棄指考報名的同學務必全程配戴口罩,進教務處時手部噴灑酒精。

備註2:需放棄指考報名,且因防疫需求不克前來學校辦理相關事宜者,請下載放棄聲明書由家長簽名後,5月24日(一)13:10前掃描或拍照寄檔案到 registry@gapps.fg.tp.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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