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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活組公告】公告「臺北市109學年度國際交換學生學習實施計畫」,請有意願報名同學於12月31日(星期二)前將報名資料繳至社團活動組。
一、依據臺北市高級中學以下學校國際教育深耕方案辦理。 二、為拓展本市國高中職學生國際視野,培育具國際認同、國際素養、全球競合力及全球責任感之國際化人才, 教育局109學年度續辦旨揭計畫,內容如下: (一)甄選對象:就讀本市108學年度公(含國立)、私立國民中學九年級學生及高中職一至二年級學生。 (二)選送地區與名額 1、加拿大卑詩省Campbell River市:正取5名(經濟弱勢學生至少1名),備取5名。 2、美國:正取20名(經濟弱勢學生至少4名),備取20名。 (三)報名資格 1、年齡:民國91年(西元2002年)3月10日(含)以後至民國94年(西元2005年)8月1日(含)以前出生之本市在學學生。 2、在校成績:近三學年度(106學年度第1學期至108學年度第1學期)每學期學業總平均成績均達70分以上、英文成績70分以上。 3、日常生活表現:德行評量之生活表現項為「表現優異」以上,且未受小過(含)以上之處分。 4、英文程度: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同等成績,參閱CEF外語能力檢測對照表)以上。如學生未參加相關檢定,可由目前任教該生的英文老師出具證明;選擇赴美國交換之學生,另須配合參加教育局遴選之承辦業者辦理之英文測驗,並達成績及格標準(測驗預定於108年12月28日說明會辦理)。 (四)甄選方式:本計畫採校級初選及市級複選二階段進行甄選,方式如下: 1、校級初選:欲參加之學生檢附相關報名資料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各校自行辦理校內甄選作業。 2、市級複選:由教育局組成「109學年度交換學生甄選委員會」,進行「書面審查」和「面談」2階段甄選,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並預定於109年3月6日(星期五)前公告錄取名單。 (五)獎助方式 1、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分證明之經濟弱勢學生,補助新臺幣(以下同)70萬元整。 2、一般學生之家戶收入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淨額之課稅級距為未達百分之二十者,補助20萬元。 3、一般學生之家戶收入最近一年綜合所得淨額之課稅級距為百分之二十以上者,補助7萬5,000元。 三、倘對本案計畫及說明會資訊尚有疑義,請洽教育局綜合企劃科林曉玲支援教師,聯絡電話(02)2720-8889轉1248。 四、計畫及說明會資訊請見附件。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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